家中无人居住,燃气也没用过为什么会产生垃圾费?

自2021年11月起,石材翻新13825404095家中一直无人居住,为什么会产生燃气的垃圾费?之前还没注意一直在缴纳,已缴部分如何退还,未缴部分怎么清除?

根据《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5号文件:第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具体征收标准,免征对象:(4)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水、电、气表走数均为零的居民户免收走数为零期间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

文件已经明确规定,为什么还会产生费用,如果用户不发现是不是还要一直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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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回复

重庆燃气集团江北分公司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经查,您的住址属于龙头寺客户服务管理站辖区,接到您的反映后重庆燃气江北公司立即与您取得了联系,耐心的为您讲解,您所反映的垃圾费并不是燃气垃圾费,是由环卫所要求收取的垃圾处置费,每月8元,由燃气公司代收,系统每月自动生成,如您长期未居住,可携带相关证明到环卫所进行退费,燃气公司可为您提供相关证明以便您进行相关退费办理。


两江新区产业局

2023年4月24日


受理于:2023-04-21 11:19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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