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最新发布!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便民服务质效,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提高政策解读精准性和实用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聚焦“12345”民声呼应热线来电中民生类政策咨询,从群众诉求中寻找疑点、盲点,会同相关部门推出“民有所呼 我有所答”政策解读系列专栏,在房产、公积金、教育、医保、就业、社保、户政等民生领域,为市民朋友提供权威、精准、高效的集成式政策解答。
以下为“民有所呼 我有所答”
政策解读专栏(第四期)
——住房公积金领域政策系列解读
目录
1.合肥市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未重新开户提取(职工辞职提取)操作指南
2.合肥市无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操作指南
3.合肥市公积金还商贷提取操作流程
4.合肥市购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南
5.一文读懂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要点
6.合肥市公积金单位网厅开户操作指南
7.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每月节省多少钱
8.合肥市公积金“二维码”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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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未重新开户提取(职工辞职提取)操作指南
适用范围
缴存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缴存的,在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未重新开户)后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
办理渠道
线上
1.手机端
“皖事通”APP-首页定位“合肥”-搜索“公积金服务”-业务办理-职工辞职提取。
2.电脑端
安徽政务服务网-进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gjjzx.hefei.gov.cn),点击网页左侧中间“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转至“个人网厅系统”,登录进入个人公积金网厅,左侧菜单栏可选择提取选项。
线下
各办理网点服务大厅。
办理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本人名下正常使用的Ⅰ类账户储蓄卡,包含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银行储蓄卡(开户行包括 建行、工行、交行、农行、中行、徽行、光大、招行、中信、兴业、浦发、广发、民生、杭州、邮储、华夏、恒丰),具体支持转账的银行以实际办理为准。
注:可通过支付宝搜索“合肥公积金办事指南”,查看办事网点、材料清单及办理提示等。
温馨提示
1.该业务需由职工本人承诺办理,不可代办。
2.个人公积金账户须封存满6个月(未重新开户),且未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3.账户封存期间,重新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的,需由转入地审核并发起异地转移接续流程、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不可办理辞职提取。
注:本次更新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若后续有政策内容调整的,以更新后为准,本业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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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无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操作指南
适用范围
缴存人须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本市家庭(多孩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无房且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
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
办理渠道
线上
1.手机端:
“皖事通”APP-首页定位“合肥”-搜索“公积金服务”-热门服务-租房提取;
2.电脑端:
安徽政务服务网-进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gjjzx.hefei.gov.cn),点击网页左侧中间“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转至“个人网厅系统”,登录进入个人公积金网厅,左侧菜单栏可选择提取选项。
线下
各办理网点服务大厅
因线上办理依托共享大数据,若平台共享婚姻数据与实际不一致或民政局未反馈相应婚姻登记信息,则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至柜面办理。
办理材料如下:
01 申请人身份证、婚姻证明、多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多孩家庭租房需提供)
02 申请人本人名下正常使用的Ⅰ类账户储蓄卡,包含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银行储蓄卡(开户行包括建行、工行、交行、农行、中行、徽行、光大、招行、中信、兴业、浦发、广发、民生、杭州、邮储、华夏、恒丰),具体支持转账的银行以实际办理为准。
注:可通过支付宝搜索“合肥公积金办事指南”,查看办事网点、材料清单及办理提示等。
温馨提示
1.线上办理中,“签名”返回后请务必再次点击“提交申请”,否则业务将提交失败。
2.已婚职工家庭最高提取限额为每户一年不超过36000元;已婚多子女家庭为每户一年不超过540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限额一年不超过18000元;单身多子女家庭一年不超过27000元。
3.租房提取每月可办理一次,每次提取及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度提取限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整。
注:本次更新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若后续有政策内容调整的,以更新后为准,本业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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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积金还商贷提取操作流程
合肥市还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线上办理,并且每个月都可提取一次,让我们一起看看还商贷提取公积金在网上怎么办理吧!
目前已有21家银行与合肥公积金中心签约(建行、工行、交行、中行、农行、徽行、光大、招行、中信、兴业、浦发、民生、广发、杭州、邮储、华夏、合肥科农行、恒丰、浙商、渤海,东莞),可联机查询部分商贷数据。
如果您的贷款银行为上述21家银行之一,虽然因皖事通APP无法授权查询商贷信息,导致手机上无法办理还贷首次提取,但您可尝试在电脑端操作还商贷的首次提取,若您的贷款银行能完整获取商贷数据,则不需要任何纸质材料,实现线上无纸化办理。
一、还商贷首次提取电脑端操作流程如下:
1.进入中心官网(gjjzx.hefei.gov.cn),点击飘窗中的“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图标;
2.点击“个人网厅系统”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登录界面;
3.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密码登录(推荐使用支付宝扫码登录,操作更便捷);
4.左侧选择提取,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偿还购买自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5.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1)“本人与主贷人关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人”或“配偶”;
(2)“贷款银行”选择实际贷款银行,弹出二维码后,由主贷人微信扫码授权,获取商贷信息;
(3)贷款基本信息弹出后,完善房屋地址的行政区划;
(4)完善提取银行卡信息;
(5)输入提取金额,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即可
二、非首次办理还商贷提取,可以直接在手机皖事通APP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点击皖事通APP首页左上角,将城市切换为“合肥市”,在首页顶部搜索框内搜索“公积金服务”;
2.进入个人网厅界面,选择下方“业务办理”,选择提取业务中的“还商贷提取”;
3.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1)如贷款银行空置,请选择“贷款银行”,贷款银行为联机行并能直接获取完整的贷款数据的,直接选择收款银行,填写银行卡号和提取金额,再点击下方“提交申请”即可;
(2)贷款银行非联机行或数据无法获取的,贷款请选择“其他”,需根据银行开具的还贷情况证明填写“累计已还本息”,再选择收款银行,填写银行卡号和提取金额,再点击下方“提交申请”,进入影像上传界面,上传还贷证明后再点击“提交申请”即提交成功(还贷证明有效期一年内可重复使用,注意保存哦)。
温馨提示
1.不同商贷银行授权获取商贷还款数据的范围不同,请以实际办理为准。
联机银行无法获取完整还贷数据或贷款银行为非联机银行的,首次提取需携带纸质材料原件至我中心各网点柜面办理提取。
2.线上业务办理依托安徽政务服务平台,若您在业务办理中无法通过联网获取准确婚姻数据或未能检索到名下住房贷款数据,需携带纸质材料原件至我中心各网点柜面办理提取。
3.可通过支付宝搜索“合肥公积金办事指南”,查看办事网点、材料清单及办理提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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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购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南
为方便合肥市职工高效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现将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等整理如下。
适用范围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配偶,未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按月划转)业务,且缴存人本人、配偶无其他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效期内身份证或社保卡;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2.婚姻证明: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的,异地购房配偶户籍或公积金缴存在购房地的,需提供结婚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的合同。
4.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发票:不低于购房总价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
5.商品房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商品房网上备案单或提供网上备案查询方式。
6.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购房时间已满半年的,无需提供。未满半年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购房地为本人或配偶户籍地,应提供相应的户口本;
②购房地为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应提供相应的公积金缴存明细;
③户籍在购房日或之后(含当日)转入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在购房地设立时间为购房日之后的(含当日),应当持有该房屋半年后提取。
7.亲属关系证明:2026年12月31日(含)前购买合肥市自住住房且购房尚在两年内,购房双方父母或子女不占产权按此房提取时提供(提取人家庭需在本中心无其他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服务方式
1 线下
线下任一网点(①花园街79号,②新蚌埠路128号铁路分中心窗口,③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公积金窗口,④休宁路1555号,合肥市为民服务中心C座3楼,⑤长丰县万科苏高新中央公园);
2 线上
皖事通APP、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PC端(网址:gjjzx.hefei.gov.cn)。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三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缴存人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该类型的提取。购房两年以内(以商品房网上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提取金额至百元整。
2.线上办理时购房合同需拍摄整本合同正本原件。
3.缴存人在合肥市外购新建商品房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不含)以后的(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提取的,需购商品房满半年后方可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4.对骗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中心有权做出《处理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5.政策如有调整,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最新通知为准。
6.近期需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请留意公积金账户余额。
具体办理流程
(一)手机端
“皖事通”APP-首页定位“合肥”-搜索“公积金服务”-热门服务-购商品房提取;
(二)电脑端
进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址:gjjzx.hefei.gov.cn),
1.点击飘窗中的“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
2.点击“个人网厅系统”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登录界面;
3.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密码登录(推荐使用支付宝扫码登录,操作更便捷);
4.左侧选择提取,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5.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即可。
(三)线下
各办理网点服务大厅 。
因线上办理依托共享大数据,若平台共享婚姻数据与实际不一致或民政局未反馈相应婚姻登记信息,则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至柜面办理。办理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婚姻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发票、商品房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2.申请人本人名下正常使用的Ⅰ类账户储蓄卡,包含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银行储蓄卡(开户行包括建行、工行、交行、农行、中行、徽行、光大、招行、中信、兴业、浦发、广发、民生、杭州、邮储、华夏、恒丰),具体支持转账的银行以实际办理为准。
注:可通过支付宝搜索“合肥公积金办事指南”,查看办事网点、材料清单及办理提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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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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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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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好处?
1.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2.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时,可按规定申请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4.住房公积金账户每年结息一次,利率按国家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当前为1.5%),结息日为6月30日,利息自动转入账户并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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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登记如何办理?
单位经办人可以选择在网厅便捷办理。
具体流程如下:登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gjjzx.hefei.gov.cn),点击首页左侧栏“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跳转链接,选择“单位网厅系统”,点击“法人用户登录”,登录后在弹窗中选择“前往开户”,根据要求填写开户信息,即可进行缴存登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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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职工月缴存额。
①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进元】。
②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进元】。
2.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一致。
3.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5
新员工何时开始缴存?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存,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基数以新参加工作职工本人参加工作的当月工资为基数,计算出其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与单位月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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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是否可以缴存?
本市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符合相关条件均可自愿缴存,在皖事通APP上即可便捷办理。
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有较为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
2.不含《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中的单位在职职工;
3.不含以个人身份在外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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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银行及业务办理网点有哪些?
网点名称 地 址 咨询电话工行城建支行 徽州大道与南一环交口东南角富广大厦一楼 0551-64668212
建行蜀山支行西二环服务点 西二环与黄山路交口东南角博澳丽苑E栋二楼 0551-62817781
建行蜀山支行三孝口服务点 金寨路326号原合肥师范北侧
0551-62826725
农行绿都支行 宿州路绿都商城E区108号农行合肥绿都支行 0551-62612779
中行长江路支行 庐阳区长江中路313号中国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 0551-62069683
邮储黄山路支行 合作化南路35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山路支行
0551-62256695
交通银行省分行营业部
滨湖区嘉陵江路396号交通银行B楼一楼 0551-62637036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
庐阳区 逍遥津街道九狮桥街45号建信大厦1层 0551-6269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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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积金单位网厅开户操作指南
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网厅即可便捷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操作流程
(一)电脑端登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gjjzx.hefei.gov.cn),点击首页左侧栏“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跳转链接,选择“单位网厅系统”,点击“法人用户登录”。
(二)登录网厅后,出现弹窗提示,点击“前往开户”。
(三)填写开户信息, 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开户”,系统响应后即为办理成功。
1.基本信息
2.开户信息
3.其他信息
单位开户常见知识问答
1.网厅开户中“所属管理部”如何选择?
答:单位应根据工商注册地址选择对应所属管理部(其中合肥市区对应市本级,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对应各管理部)。
2.网厅开户中“受托银行”如何选择?
答:“受托银行”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存储的归集银行,单位可在所选项中选择受托银行(选择后,不可更改)。
3.网厅开户中“单位存款账户开户行”如何选择?
答:“单位存款账户开户行”是指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用于汇款的单位银行账户,一般为单位基本存款账户。
4.网厅开户中“缴存比例”如何选择?
答: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选择缴存比例,范围在5% - 12%之间。
注意事项
1.网厅开户时必须至少预留两个联系方式(手机或固话),以防后续因业务需要,出现无法联系单位的情况。
2.若单位经办人变更需及时修改系统登记信息,系统登记信息与经办人身份不一致将导致无法在柜台办理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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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每月节省多少钱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步调整贷款利率。本次调整将为广大缴存职工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您的月供马上就能减少啦!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情况
执行时间节点
1.2025年5月8日(含)后发放的新贷款:直接适用新利率;
2.2025年5月8日前发放的存量贷款:2026年1月1日起自动调整。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
月供变化情况
如图所示,以30年期贷款为例:
每月少还132元,一年节省1584元,30年总利息减少4.76万元。
常见问题解答
1.问:正在办理中的贷款如何执行?
答:以放款时间为准。5月8日及之后放款的按新利率执行。
2.问:需要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吗?
答:存量贷款自动调整,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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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积金“二维码”办事指南
为了更好为缴存人服务,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于2023年上线“合肥公积金办事指南”二维码,可以在线办理合肥市直公积金提取、贷款、查询、转移等业务。
缴存人可以打开支付宝,搜索“合肥公积金办事指南”,或者打开支付宝“扫一扫”下方的二维码,就能获取合肥公积金提取、贷款、查询和转移等业务的办事指南。
合肥公积金“二维码”办事指南分为提取、贷款、查询、转移四个业务模块,可以分别了解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及业务办理流程。
公积金提取
涵盖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18种提取类型明白卡(住房类10种、非住房类8种),点击具体提取情形名称即可了解相应提取材料、办理流程,其中15种可线上办理提取,还支持一键跳转至皖事通合肥公积金分厅直接办理。无法线上办理的提取业务,缴存人可按办理要求提前准备好材料至柜面办理。
公积金贷款
可以获取最新的贷款政策,及新房、二手房办理贷款所需提供的详细材料,提前还款须知,贷款结清温馨提示,贷前贷中贷后的全流程服务。借款人按办理要求提前准备好材料,至预约网点现场办理。
公积金查询
跟着操作演示可查询缴存人本中心及外中心公积金账户详细信息。
公积金转移
可以办理缴存人本中心账户合并及外中心账户转移。
本中心账户合并是指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多个账户时使用,跳转至皖事通公积金分厅进行办理。
跨中心转移接续是指在合肥市及外中心存在多个账户时使用,缴存人必须在转入地正常缴存满半年、转出地封存满半年才可办理,跳转至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进行办理。
通过“二维码”办事指南,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办理的政策规定、办事流程、办理地点等内容进行整合,让政策解读一目了然、业务流程一点即通,实现“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办理相关业务,让“您”办事更方便、办得更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