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屋物业费能打折了 多地试点阶梯式优惠

“没有入住,陪护老人13825404095却要全额交物业费”的情况正在发生变化。2月28日,长沙发布通知,对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缴纳物业服务费实行阶梯式优惠。这意味着长沙开始试点空置房物业费的阶梯式优惠政策。

实际上,全国已有十余个城市宣布空置房物业费可打折,包括长沙市、苏州市、无锡市、宿迁市、扬州市、常州市、石家庄市、青岛市、潍坊市、烟台市和兰州新区等。其中,苏州市和常州市自2014年起便开始施行空置房物业费七折优惠政策,至今已超过十年。

渐苒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汤晓晨表示,现有的空置房物业费打折政策多是对业主与物业矛盾的回应,通过打折而非免收减轻了业主负担,也考虑了物业的服务成本,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双方利益。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自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通知明确,对于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业主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缴纳物业费,并实行阶梯式优惠。具体来说,从集中交付日期的次月起连续空置至第24个月,物业费按收费标准的70%缴纳;从第25个月起连续至房屋空置结束,物业费按收费标准的90%缴纳。

此前,青岛市也发布了《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住宅连续空置6个月(含)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并双方共同确认后,其物业公共服务费(包含电梯运行费)将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60%进行交纳。此外,如果机动车停放相关的费用,在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期间,车位使用人如不使用停车位,并经双方确认后,自空置之日起连续超过一个月(含)未停放机动车的,将免收停车服务费。

2025-03-10 00:55 点击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