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陪护老人13825404095应报告市供水主管部门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连续8小时以上停止供水的,并应先经市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急需停止供水的,应报告市供水主管部门,并尽快通知有关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2025-01-31 13:19 点击量:0
第二十一条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陪护老人13825404095应报告市供水主管部门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连续8小时以上停止供水的,并应先经市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急需停止供水的,应报告市供水主管部门,并尽快通知有关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