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道路客运行业优质服务“四个争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24682-9/2018-00048
文号:
启交运〔2018〕8号号
附件:评比表.docx
信息来源: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8年05月23日
生效日期:
2018-05-2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道路客运行业优质服务“四个争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
附件: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道路客运行业优质服务“四个争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客运企业:
现将《关于印发全市道路客运行业优质服务“四个争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照顾小孩13825404095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日
全市道路客运行业优质服务“四个争创”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启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市交通运输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启交〔2018〕12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道路客运行业创建水平,增强文明服务意识,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提升交通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道路客运行业开展“文明公交车、文明出租车、文明班线和客运之星”优质服务创评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启东为导向,以我市实施“六大文明提升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全市道路客运行业“四个争创”活动,提升客运服务效能,打造优质的交通客运环境;用务实的创建行动、更高的创建水平和优异的创建成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交通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目标
通过“文明公交车、文明出租车、文明班线和客运之星”优质服务评比活动,努力实现全市道路客运行业文明程度和服务水平有新提升,市场秩序与经营环境有新变化,从业人员和管理队伍素质有新提高,行业发展上有新突破,打造一批社会认可的示范企业、文明班线、服务之星和管理能手,塑造交通运输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争创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全市道路客运行业“四个争创”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周惠锋
副组长:朱凯岳、周尧、杨建辉、陆念东
成员:陆健健、陈旦、徐春雷、汤永林、王爱华、姜华、姜伟杰、尹永健、黄海勇、出租车公司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凯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客运科、创建办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创建办(客货运管理科),联系电话:83211210,邮箱:845514097@qq.com,负责全市道路客运行业“四个争创”活动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负责活动信息宣传和过程监督。
四、活动内容及创建标准
(一)飞鹤公交公司以“风采飞鹤,城市交响”为主题,开展“文明公交车”创评活动。评选出文明公交车若干辆,优秀管理人员3名。
创建标准:
1.车辆:达到文明创建要求,客运车辆车况良好,装备齐全,设施完好,标志清晰,语音报站清晰准确,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有关客车技术标准和环保要求,统一安装北斗/GPS和3G视频。漆膜完好,车身外表无破损;严格按照车辆卫生制度,保持车容整洁,没有卫生死角;车身内外必须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公交车车厢内要有票价表、乘车规则、老弱病残孕专座;不得张贴商业广告。
2.驾乘人员:驾乘人员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要服务热情,照顾周到。驾乘人员在车辆运行时,不吸烟、不打手机、不吃零食。车辆靠站时,按先下后上的原则,组织乘客有序上下车。乘务员售票时集中精力,操作熟练准确,唱收唱付唱站名。驾乘人员必须穿公司规定服装,按规定佩戴、放置服务证件,对乘客热情礼貌,说话和气,举止庄重,服务规范。
3.运行服务:公交车发班准点,按规定线路运行,不丢站,行车平稳,不超速行驶,强超硬会。全年无有责交通事故,无有责服务质量投诉。
参创对象:
启东飞鹤公交公司846、847、848车队的车辆和驾乘人员。
评选办法:
1.优秀管理人员:由公交公司从服务于运输经营一线的公司领导和业务科室人员中择优申报,局考核验收组审核确定。
2.文明公交车:参创企业将下属各车队自评考核前20名上报至局客货运管理科,由局考核验收组进行逐车验收评比,考核分超过95分的为文明公交车,该车择优对应一名驾驶员和乘务员为优秀驾驶员和优秀乘务员。
(二)飞鹤分公司以“和谐客运,快乐随行”为主题,开展“文明班线”创评活动。评选出文明班线3条,优秀管理人员3名。
创建标准:
1.车辆:班线车型统一,所有车辆车况良好,装备齐全,设施完好,标志清晰,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有关客车技术标准和环保要求,硬件配置达到快客标准。车辆漆膜完好,车身外表无破损;严格按照车辆卫生制度,保持窗明几净、车容整洁,没有卫生死角;车内播放安全告知视频;备有饮水机、晕车药等必备药品,不得张贴商业广告。
2.驾驶员:驾驶员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要服务热情,照顾周到。上客时驾驶员要协助旅客放置行李,驾驶员在车辆运行时,不吸烟、不打手机、不吃零食。驾驶员必须穿公司规定服装,按规定佩戴、放置服务证件,对乘客热情礼貌,说话和气,有问必答,举止庄重,服务规范。
3.营运服务:所有班车发班准点,按规定线路运行,途中不随意停车上下客或装卸货物。驾驶员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开车,确保班车安全、正点到达目的站。保持车厢的温度在18—28℃之间。班车到站后,驾驶员要向旅客告别,并提醒旅客带好行李,不要遗失随身物品。发现遗漏物品要主动归还失主。班线所有车辆全年无交通违章有责交通事故、无行政处罚案件和有责投诉。
参创对象:
启东飞鹤分公司841、842、843、845车队的车辆和驾驶人员。
评选办法:
1.优秀管理人员:由分公司从服务于运输经营一线的公司领导和业务科室人员中择优申报,局考核验收组审核确定。
2.文明班线:由分公司择优申报3条班线,局考核验收组将对所申报班线的每一辆班车进行验收打分;班线内班车平均分高于90分,且班车最低得分不少于85分的,获得文明班线称号。该班线驾驶员为优秀驾驶员。
(三)出租汽车行业以“东疆的士,传播文明”为主题,开展“文明出租车”争创活动。评选出文明出租车若干辆;优秀管理人员3名。
创建标准:
1.车容车貌
(1)计价器、空车牌、摄像装置、GPS终端等设备完好并正确使用。
(2)车内副驾驶前有“讲文明树新风”,后档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无其他商业广告。
(3)车内外干净整洁无异味,地板座椅完好无破损,车身外观无凹凸、脱漆、破损等,门徽清晰完整。
2.规范营运
(1)驾驶员在营运时必须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正确显示(放置)电子服务卡(卡片)。
(2)驾驶员系安全带并劝导前排乘客系安全带、没有压实线、接打电话、看手机、市区按喇叭等违章驾驶行为
(3)必须按规定向乘客提供客运服务。不拒载、不甩客、不无故绕道;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宰客现象。未经已有乘客同意不擅自搭载其他乘客。
(4)乘客下车后,驾驶员应立即检查车内有无乘客遗失的物品,发现乘客遗失物品,应及时归还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3.规范服务
(1)驾驶员仪表整洁,语言文明,无乱扔杂物、吸烟、吃食物、随地吐痰等。
(2)驾驶员及有关从业人员在营运服务过程中必须衣冠整洁,朴素大方,衣着得体(鼓励统一制服)。
(3)男驾驶员不蓄长发、怪发、理光头、留长胡须,女驾驶员不浓妆艳抹。
参创对象:
全市所有出租汽车公司和车辆、驾驶员。
评选办法:
各出租汽车公司按照车辆总数的10%上报参创车辆至局创建办,由局考核验收逐车验收评比。考核验收分达90分的参选车辆为文明出租车,所属主驾驶员为优秀驾驶员。优秀管理人员由局考核验收组结合各公司组织实施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所属公司最终获评的文明出租车数量名列前茅的3家公司中确定。
(四)客运站场以“温馨小站、人文至上”为主题,开展“客运之星”争创活动。评选出客运之星6名、优秀管理人员3名。
创建标准:
1.车站文明创建氛围浓厚,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随处可见;车站周边及出入口车辆疏导有序、停放有序;站内外及周边卫生设施齐全有效,卫生状况良好。
2.车站设施、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经营管理符合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要求。
3.积极推进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及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的目标管理,积极拓展以“东疆第一站”“彩虹服务班”为品牌的文明服务创建活动。拓展便民服务项目,切实为进站车辆和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4.依法经营,管理有序,严格执行有关运输安全生产规定,各项服务规章制度健全,各项服务设施齐备有效。
5.积极开展站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文明服务的培训教育,努力提升站务服务人员文明服务水平。站务工作人员应仪表仪容整洁,持证上岗,统一着装,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热情礼貌,表现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6.客运之星应有典型事例。
参创对象:
启东客运总站、城西客运站、城东客运站、滨海高新技术客运站、吕四客运站全体工作人员
评选办法:
客运之星由启东飞鹤分公司从符合创建标准的客运站工作人员中推荐,优秀管理人员由飞鹤分公司从客运站管理人员中推荐,局考核验收组确定。
凡在本次专项活动中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除客运专项活动奖励外,一并纳入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一先两优”等综合表彰。
五、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时间从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分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总结评选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10日)。
召开全行业的动员部署会议,切实将本次活动落实到位。各道路客运企业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对“四个争创”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制定开展活动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同时,通过会议、座谈会以及新闻媒体报道形式,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单位方案于5月10前报局创建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11日——2018年10月31日)
组织实施阶段也称企业自查整改阶段,5月11日至7月31日为企业自查阶段,各企业要对各自所属的车辆、人员进行逐一自查打分,形成自查评分表(以车辆为单位)于8月初交局创建办备查,严禁由车辆司乘人员自行评分;8月1日至10月31日为企业整改阶段,各企业要制定方案,针对前期检查暴露的经营和服务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以月度报告的形式向市创建办报送整改评估情况,于10月底形成整改后得分表报送局创建办。
各企业要务必明确活动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组建专业的考核督查队伍,深入每一辆客运车辆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主题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30日)
请参评企业于10月底前将自评获评对象上报至局考核验收组,附件报送电子版本至邮箱845514097@qq.com。局组建考核验收组对各企业上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逐一验收。局邀请市纪委第六监察组对本次活动的考核验收过程予以全程监督。
1.考核组要深入被推荐的每一辆车、每个人员、每个客运站进行验收评比,形成评分表,建立台账备查,以示公平;
2.凡由12345、96196或其它途径转来的投诉举报,被查实属有责投诉的,一律取消该参评车辆和人员的评选资格。同时,所属企业不得递补候选人员或车辆。
3.若出现重特大道路交通运输责任事故,取消该车辆、驾乘人员的评比资格,取消所属企业优秀管理人员评比资格。
4.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被推选车辆、人员等实际情况与企业自查考评严重不符的,将由交通运输局在企业信用管理中酌情予以扣分。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8年12月)
市局将对评选出的优秀代表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深刻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本次“四个争创”活动作为“文明、便民、利民”的有效载体,作为促进全市道路客运行业发展的有力保障,活动一定要突出文明突出主题,为我市三年后顺利取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强化监督,奖惩分明。公布监督检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局监督电话:0513-83211210。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开展各项主题载体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对活动中的先进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有悖服务承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企业和个人,严肃追责企业领导和责任人。并视情节,在企业年度信用考核中给予扣分。
(三)创新方法,讲求实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坚持一手抓整改和落实,一手抓创新和提高,要围绕各自的活动主题制定方案,创新动作,形成比学赶超的创建氛围,不断巩固活动成果。通过活动,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构建良好的服务环境,努力塑造良好的运输行业形象,实现思想观念有新转变、素质能力有新提高、解决问题有新突破、推进发展有新举措。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开展的相关情况,树立先进典型,积极宣传造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动态,利用各类传媒载体,及时收集交流活动情况和工作经验。
附件:评比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