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顶层垃圾未清理致漏水,物业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小区顶层垃圾未清理导致露台漏水
造成业主财产损失
物业公司当承担责任吗?
基本案情
由于小区顶层露台下水不畅,厂房保洁13825404095雨水无法及时排泄,流入楼下业主陈某家中,造成陈某家厨房的橱柜、墙面、煤气灶、地面等处过水。陈某将顶层业主宣某和某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应损失。经查,宣某房产证中的产权范围没有露台,其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亦未约定露台归其所有,且发生漏水事件时,宣某未在家,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员从别家住户进入涉案露台将存水释放。
处理结果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宣某不是顶层房屋外面露台的所有权人,对该露台没有法定的维护、清扫义务。某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建筑物的公共部分,有管理、维护的义务。某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熟知自己管理中的物业情况,认识到下雨时会有积水、管道堵塞等问题并及时清理、疏通。某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及时处理露台杂物,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存有过失,故对陈某有证据证明的合理损失应予赔偿。
法官说法
对于业主共有部分,物业服务人负有法定的维护义务。但露台是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不能一概而论。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应当认定为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如果规划上并不专属于特定房屋,建设单位销售时亦未列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但需要从某户业主家门口经过方能进入露台的情况,尚不足以认定该露台归该户业主专有,进而认定物业服务人对该露台没有维护义务。
原标题:《小区顶层垃圾未清理致漏水,物业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2024-12-12 13:12 点击量: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