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根据《淮安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一)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产后康复13825404095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十(一)餐饮油烟等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力度不够。

  二、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验收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整改目标

  对城市化管理区域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全面推行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制度,提高油烟净化器运行效果。

  五、整改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自然资源部门出台改进商住楼规划管理工作文件,商住(居住)用地在出具规划条件、划定用地红线时,明确住宅、商业用地布局要求,非日照等强制性技术规定等原因,不得规划多层商住一体建筑,合理引导配套商业建筑规划建设,并在后续规划许可及竣工核实时严格把关。

  七、整改完成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6月9日印发《关于改进商住楼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淮自然资发〔2022〕66号),要求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按照国家和省、市环保督察关于推进解决商住楼油烟扰民问题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城市集中建设区范围内住宅小区配套商业建筑规划管控,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利于建筑安全。

  

  如对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5日)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89000978

  电子邮箱:15008311554@163.com。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日

2024-11-11 21:48 点击量: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