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镇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唐镇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 水污染整治深度不够

(一)农村生活污水长效管理还存在不足

唐镇农村污水处理处置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农村地区污水治理还不彻底,产妇护理13825404095污水治理改造未达到全覆盖。唐镇目前农村污水未处理率2.8%,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的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二是部分村管网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农村污水设施损坏未得到及时修护,存在污水外溢现象。督察发现,如大众村中心新村某住户往西至曹家沟河边沿河一直往北沿岸多户人家生活污水直排河道;虹三村顾家宅西侧近景雅路有私宅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唐镇新街沿河住宅排污管多处破裂,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牵头部门:经发办;

责任部门:经发办、城运办、规建办、相关村;

整改目标: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长效管理,强化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整改时限: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共性问题于10月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即知即改。针对大众村、虹三村、唐镇新街等点位污水设施损坏、生活污水直排等情况,我镇已完成对相关点位破损设施的修补维护,并完成对村宅私设管道的封堵和河道保洁养护工作。针对污水治理不彻底的问题,目前已对虹三、大众、吕三村等实施农污改造覆盖工作。对因条件限制暂未完成农污改造的部分村宅,我镇已安排相关单位进行定期抽运。(经发办、相关村)

2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和养护单位职责,加大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频次,强化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提升的闭环机制落实。开展对镇域范围内污水改造情况排摸调查,在新区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农污治理工作。(经发办、城运办、规建办、相关村)

3优化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农污养护单位的管理考核工作,将日常巡查发现和问题处置工作纳入对属地村居以及相关养护单位的年度考核,完善考核细则,规范问题处理,强化长效机制,提升农污处理设施养护水平。(经发办、相关村)

4强化宣传引导。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宣传契机,通过“i唐镇”公众号、社区电子屏、村宅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加大对示范单位和典型人物的选树和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保护环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经发办、城运办、规建办、相关村)

(二)河长制执行需进一步提升

唐镇水环境源头治理深度,运维管护实效还不够,管理监督存在盲区,河长制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督察发现,镇域内城中村区域部分河道水系循环不畅,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河道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面漂浮垃圾等问题,对河道水质及水环境影响较大。如虹三村顾家宅有私宅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河道水系不畅通,水环境周边散发恶臭;玉盘南路东张家浜桥东侧工地宿舍区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河岸旁堆放垃圾;浦东路桥唐镇川杨河地块配套工程项目部生活污水直排沟渠,沟渠内有大量垃圾漂浮物。

牵头部门:城运办;

责任部门:城运办、规建办、城管中队、相关村;

整改目标: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河道巡查和管养机制,落实水质保障措施,强化“河长制”工作落实,提升我镇水环境管理精细度;

整改时限: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共性问题于10月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即知即改。针对虹三村等行政村区域水环境问题,我镇已完成对相关点位村宅私设管道封堵、沿岸生活垃圾清理以及河道保洁养护工作,已于发现问题当日完成整改。针对问题突出的河道,由分管领导约谈相关河长,要求河长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发挥河长职能,主动跨前解决问题。针对浦发集团等建筑工地以及宿舍区域,我镇已对主体责任单位进行执法立案并要求立即整改,已在20246月底前完成整改和销项工作。(城运办、城管中队、相关村居)

2、强化日常监管。压实职能部门和养护单位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强化“河长制”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提升的闭环机制落实。加强对河道及周边环境的巡查,严格落实周暗访、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河长巡河问题发现率及处置率。加强长效管理,落实河道养护单位养护巡查发现机制,深化巡查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城运办、规建办、相关村居)

3、加强问题排查。加强全域统筹和水陆联动,持续推进唐镇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快完善城镇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和雨污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置效能。持续做好黑臭水体排查,及时溯源分析锁定来源,坚持源头根治、动态消除。(城运办、经发办、规建办、相关村居)

4、优化考核机制。将日常巡查发现和问题处置工作纳入对各级河长以及属地村居的年度考核,完善考核细则,强化长效机制。加强对切实提升河道养护水平。进一步加强养护单位管理考核工作,根据发现问题以及处置时效,按照养护考核办法逐项扣分,并扣除相应养护费用,通过严格考核,提高养护单位思想认识,提高养护实效。(城运办、相关村居)

5、强化技术措施。根据中央和区委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和提出的要求,结合我镇河道现状,拟启动实施唐镇西蛙泥泾和东包家宅河水提升项目,主要包括水质净化、底淤处理、强效人工湿地、水生态修复、水动力提升等系统。通过强化技术措施,进一步提升河道水质,恢复水生态系统稳定,打造“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城运办)

6、加速规划建设。全力推进西俞浦道(唐镇友谊河-潘家路)、蛙泥泾西段(外环运河-西南新沟)、西南新沟(外环运河-唐丰路)、西张家浜(无名河5-唐丰路)、四号河(唐安路-曹家沟)等镇级规划河道建设。全面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单元建设,进一步加大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规建办)

7强化宣传引导。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宣传契机,通过“i唐镇”公众号、社区电子屏、村宅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加大对示范单位和典型人物的选树和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保护环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城运办、经发办、规建办、相关村)

(三)政府监管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唐镇政府管理部门在排水许可证办理事项上存在业务不熟、担当不够,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督察发现,唐镇目前有约24家企业产生的污水已纳入污水管网,并具备办理排水许可证的相应条件,但镇相关管理部门未能统筹协调好上述企业的办证工作,迟迟未给企业出具相关权属意见,造成这些企业一直处于无证排水状态。暴露了唐镇一些政府管理部门在服务、业务、担当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

牵头部门:经发办;

责任部门:经发办、城运办、规建办、城管中队、相关村;

整改目标: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规范企业排水行为,保障我镇公共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

整改时限:已于2024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共性问题于10月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即知即改。针对约24家企业未办理排水许可证的问题,我镇执法部门已对主体责任单位进行执法立案并要求立即整改。镇职能部门已上门对企业办理排水许可事宜进行帮扶指导,对于满足办理条件的企业,已指导督促企业自行办理。对于排水设施未完善的企业,已指导企业进行雨污分流纳管改造。对于因条件所限无法办证的企业,已责令企业停产停业。已于2024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经发办、城管中队)

2、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牵头协调和分类管理职责,强化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切实落实企业办证前现场核查工作要求。结合属地管理和执法部门日常检查工作,根据排水户分类管理要求,梳理排摸镇域内工业企业排水许可情况,建立我镇排水户管理清单并定期查漏补缺、动态更新,确保我镇排水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经发办、城运办、规建办、城管中队)

3、加强证后监管。以重点纳管企业和已办理排水许可用户为基础,通过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排水水质抽检的方式,对我镇排水户进行批后监管和行业监督。对于检查发现问题的排水户,安排环保管家和专业机构帮助分析排水水质超标原因,提供技术指导并督促整改。对于多次检查不合格以及拒不整改的排水户,移交执法部门并同步开展联合整治。(规建办、城管中队)

4、强化法规宣贯。将“精准服务、提质增效”放在首位,在日常排水巡查中,针对未取得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坚持宣传告知在前、技术服务在前,积极查看项目雨污分流、排水检测井、排水预处理设施设置等情况,指导规范连接排水管网,杜绝混错接行为,向排水户宣传排水许可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督促排水户落实整改并办理排水许可。针对办证积极性不高的商户和企业,职能部门主动上门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确保用户能够顺利完成排水许可申领。(经发办、城运办、规建办、城管中队)

二、部分大气污染治理能力有待提高

(一)堆场、仓储等监管不到位

唐镇对堆场、仓储等扬尘污染防治方面的管理能力比较薄弱,监管执法还不到位。2019年以来,唐镇还未针对堆场、仓储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违法行为开展立案查处,督察发现,唐镇目前仍有部分堆场、仓储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如虹三村生活垃圾清运中转站东侧堆场,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未采取抑尘措施,体量较大;川沙路某场地路面未硬化,场地西侧建筑工程渣土裸露堆放,场地北侧有多处渣土、水泥砖块露天堆放,且无扬尘抑尘措施。

牵头部门:规建办;

责任部门:规建办、城管中队、镇属集团公司、相关村;

整改目标:通过问题整改,强化堆场、仓储扬尘污染监管执法,进一步提升我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

整改时限: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共性问题于10月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即知即改。针对虹三村生活垃圾清运中转站、川沙路某场地等问题,我镇执法部门已对主体责任单位进行执法立案,属地责任单位已对问题点位进行清退。对于部分临时堆放点,已要求主体责任单位加强扬尘管控,采取网布覆盖、雾炮车、喷淋等抑尘措施。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规建办、城管中队、镇属集团公司、相关村)

2、严格执行管理要求。对堆场、仓储的围墙、场地控尘、控噪、建材封闭管理、扬尘及噪音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情况明确管理要求,积极推行扬尘、噪音在线监测,确保排放符合绿色环保要求。(规建办、城管中队)

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以行业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对相关企业进行整改成果“再摸底”,以检查促提升,以督导促整改,防止问题返潮,进一步压实企业整改主体责任,确保督察整改成效。(规建办、城管中队)

4、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管执联动,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行动,强化对堆场出现的非法加油现象、非法出售水泥、黄沙等建筑材料等现象的及时发现和执法立案。(规建办、城管中队)

(二)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监管不到位

唐镇对于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监管还不够到位,部分工业企业存在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无环保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行为。督察发现,如某汽车维修公司喷漆房进行烤漆作业,与喷漆房连接的废气吸收装置未开启,废气直接排放;某不锈钢制品公司开展焊接打磨露天喷漆作业,产生的废气未经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

牵头部门:规建办;

责任部门:规建办、城管中队、镇属集团公司;

整改目标:通过问题整改,加强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油烟、加油站、储油库、汽修企业等排放源的监管执法力度,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整改时限: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共性问题于10月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即知即改。针对某汽车维修公司问题,我镇执法部门已对主体责任单位进行执法立案,并责令企业完成整改。某不锈钢制品公司属小湾村、暮二村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动迁范围,目前我镇已完成该企业征收动迁,企业已完成设备清空和整体搬迁。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规建办、城管中队)

2、聚焦重点加强监督执法。坚持以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步改善为核心,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强化环保管家日常检查实效,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检查频次,建立并动态更新工业企业“一企一档”管理。聚焦重点行业,加强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油烟、加油站、储油库、汽修企业等排放源的监管执法力度。聚焦重点区域,深化工地、道路、码头和工业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规建办、城管中队)

3、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用好城运中心智能化平台,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强化污染物排放监管场景建设和应用。试点搭建企业污染源智能化监控预警系统,结合监控、报警、溯源等功能,为日常监督和调查取证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完善我镇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和执法技术手段,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全力提升“依法治污、科技治污、精准治污”工作实效。(规建办)

三、固体废物防治监管有待提高

(一)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

唐镇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不规范堆放的现象仍然存在。督察发现,如景雅路金领国际北面绿化带,建筑垃圾无防尘措施露天堆放;前进村创新西路有占地约200平方米、高约1.5米左右建筑垃圾露天堆放,且无任何防尘措施;创新中路中心河桥南200米,河岸边大量建筑垃圾随意露天堆放。

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城运办、规建办、城建中心、相关村居;

整改目标:通过问题整改,严格建筑垃圾的暂存和转运过程监管,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水平

整改时限: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共性问题于10月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即知即改。对景雅路金领国际北面绿化带、前进村创新西路、创新中路中心河桥南等点位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不规范堆放等问题,我镇已完成建筑垃圾溯源,对相关产生单位采取问询约谈,并完成对建筑垃圾清运和周边卫生环境清洁等工作。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城管中队、城运办、规建办、城建中心、相关村居)

2、提升管理水平。强化建筑垃圾源头、转运、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建筑垃圾企业诚信承诺机制。督促拆房单位及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及时对拆房垃圾进行合法合规清运,对暂未处理清运的拆房垃圾采用措施予以覆盖。加强建筑施工单位和垃圾处理企业的管理要求,推动工地产生的垃圾分类、减量和合理处理,鼓励使用可循环利用的技术和材料。(城运办、城建中心、城管中队)

3、加强管执联动。开展建筑垃圾常态化排查整改工作,严管建筑垃圾堆放,压实属地责任,充分利用街面网格力量、遥感卫片等人防和技防措施,形成建筑垃圾监管工作网络,进一步强化现场发现能力,加强农村空地、闲置厂房、拆后地块等常态长效属地监管,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管好一处”,严防问题点位反复回潮。聚焦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三大关键环节,全面深入开展辖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督导和执法,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倾倒、中转、处置等行为。(城运办、城建中心、城管中队、各村居)

(二)生活垃圾管理不完善

唐镇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转运,堆放不规范现象仍时有发生。督察发现,如某小区两网融合示范点门口,垃圾收运桶露天放置,存在雨天污水流入雨水井的隐患;曹家沟河东岸天主教堂南侧,有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创新中路玉盘南路路口南200米马路两侧,有大量生活垃圾散落。

牵头部门:城运办;

责任部门:城运办、城管中队、相关村居;

整改目标: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大力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全过程体系,形成协同高效的垃圾处置系统,切实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水平;

整改时限: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共性问题于10月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即知即改。针对某小区两网融合示范点、曹家沟河东岸天主教堂南侧、创新中路玉盘南路路口南等点位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垃圾散落、污染隐患等问题,我镇已完成对生活垃圾清运和周边卫生环境清洁等工作。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城运办、城管中队、相关村居)

2、严格执行分类制度。完善我镇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村居垃圾分类实效提升保障方案,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我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推动提升我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效。(城运办、相关村居)

3、强化监督检查管理。严格落实管理条例,运用管执联动机制,常态化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投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情况开展月度检查、季度评估、年度考核,充分发挥实效测评、红黄绿榜排名通报、每月工作简报、问题整改单等工作机制作用,有效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城运办、相关村居)

4、深化智能监管体系。强化垃圾分类“一网统管”智能监管,居住小区垃圾投放点实现监控设备安装和小包垃圾智能发现系统全覆盖。建设覆盖全流程监管服务、数据分析、可视化监管等功能智慧管理系统,通过智慧化手段,精准监测监督垃圾分类。(城运办)

5、强化社会宣传引导。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充分发挥垃圾分类达人带动作用,对物业服务人员、社区党员、楼组长、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进行教育培训,培养一批垃圾分类生力军。常态化开展送教上门,加强“一对一、面对面”宣传,强化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城运办)

(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

唐镇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随意堆放、或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堆等现象,对于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督察发现,如某包装公司污水处理站现场有存量污泥未存放在危废间;某汽车服务公司未按要求设置危废间,废机油与物料混堆等。

牵头部门:规建办;

责任部门:规建办、城管中队;

整改目标:通过问题整改,健全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废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危废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整改时限: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共性问题于10月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即知即改。针对某包装公司、某保童汽车服务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我镇已安排专业机构上门指导规范、落实整改,并要求企业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台账记录,完善危废贮存、收运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模式。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规建办、城管中队)

2持续加强日常监管。持续将危废规范化管理纳入日常检查,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废管理指标要求,完成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和年度申报工作。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自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强化环保管家日常检查实效,进一步提升企业检查频次,建立并动态更新企业“一企一档”管理。(规建办、城管中队)

3、强化联动执法监督。结合日常网格化管理,强化日常巡查,针对危废年产生量100吨以上等产污较大企业,定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针对其他产废企业,依托环保管家日常季度巡查全覆盖,督促企业落实危废环境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环境违法行为报告机制,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执法部门,及时掌握查处情况并形成闭环监管。(规建办、城管中队)

4、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日常帮扶检查及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重要意义。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培训,加强对危险废物等环保知识的普及和风险提示引导,进一步提升我镇产废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规建办、城管中队)

四、部分行业污染防治措施有待加强

(一)停车场环境监管重视不够

唐镇部分停车场环境监管还存在盲区,停车场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建筑垃圾露天堆放等问题。督察发现,如建业路某停车场,场地内废油漆桶露天堆放,生活垃圾未进行分类,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现场环境脏乱;创新路某停车场,场地内扬尘严重,有焚烧垃圾的迹象;前进村一停车场,场地未硬化,建筑垃圾露天堆放等。

牵头部门:规建办;

责任部门:规建办、城管中队、相关村、相关区属国企;

整改目标:通过问题整改,健全完善我镇停车场地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整改时限:已于2024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共性问题于10月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即知即改。针对建业路某停车场、创新路某停车场、前进村停车场等点位环境脏乱、管理缺失等问题,我镇已要求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强化日常联系指导,规范管理模式。已于2024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规建办、城管中队、相关村、相关区属国企)

2、强化责任落实。镇分管领导约谈相关区域责任主体负责人,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日常巡查监管水平。职能部门会同执法部门与相关责任主体建立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强化行业指导,要求相关主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严格规范场地内各类风险隐患管理措施。相关责任主体针对管理现状出具情况说明,承诺坚决取缔内部危险源,采取24小时固定值守岗、加装监控等措施进一步强化管理。(规建办、城管中队、相关村、相关区属国企)

3、加强管执力度。要求责任单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场地内环境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不定期组织各级管执力量对我镇停车场等风险点位开展环保专项联合检查,确保辖区环境风险安全稳定。(规建办、城管中队、相关村、相关区属国企)

(二)汽修服务业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

唐镇部分汽修店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不规范、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混堆、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等问题,存在生态环境隐患。督察发现,如虹三村景雅路某汽修厂,危废间未上锁,危废台账记录不规范,危废与固废混堆;某汽车维修服务公司,危废台账缺失,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堵塞通道等。

牵头部门:规建办;

责任部门:规建办、城管中队;

整改目标:通过问题整改,提升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汽修行业危废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

整改时限: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共性问题于10月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即知即改。针对虹三村景雅路某汽修厂、某汽车维修服务公司等点位危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我镇已上门指导整改,要求企业加强危废日常管理,做好分类收集清运工作,完善危废台账,规范记录危废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规建办、城管中队)

2、持续加强日常监管。以浦东新区汽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持续将危废规范化管理纳入日常检查,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废管理指标要求,完成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和年度申报工作。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自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强化环保管家日常检查实效,进一步提升企业检查频次,建立并动态更新企业“一企一档”管理。(规建办、城管中队)

3、强化联动执法监督。在区级部门提供的名单基础上,依托环保管家日常季度巡查全覆盖,进一步掌握辖区汽修企业底数。定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督促汽修企业落实危废环境管理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督促企业即知即改。落实环境违法行为报告机制,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执法部门,及时掌握查处情况并形成闭环监管。(规建办、城管中队)

4、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日常帮扶检查及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重要意义。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培训,加强对危险废物等环保知识的普及和风险提示引导,进一步提升我镇产废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规建办、城管中队)

(三)建筑工地监管需加大力度

唐镇部分建筑工地因监管不严,工程渣土未采取防尘措施露天堆放,影响周边环境。督察发现,如外环提升工程,渣土露天堆放未覆盖;金谷智能终端制造基地,工程渣土露天堆放,扬尘在线装置未运行;浦东路桥唐镇川杨河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工地,配套宿舍区域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现场环境脏乱等。

牵头部门:城建中心;

责任部门:城建中心、规建办、城管中队;

整改目标:通过问题整改,加强各类建筑工地现场扬尘污染控制和文明施工管理,健全完善工地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整改时限: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共性问题于10月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即知即改。针对浦东路桥唐镇川杨河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工地宿舍区以及金谷智能终端制造基地生活垃圾堆放、生活污水直排、环境脏乱问题,我镇已对责任主体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执法立案。在我镇监督下,该施工单位已对水池进行清理填埋,对周边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对宿舍区范围进行清理保洁,并对裸露黄土进行绿网覆盖。针对外环提升工程、金谷智能终端制造基地等建筑工地渣土堆放、扬尘设施运行等情况,我镇分管领导已约谈相关项目负责人,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提升日常管理水平。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城建中心、规建办、城管中队)

2、压实主体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现场管理和扬尘管控责任。指导并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具体施工现场管理和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范落实工程渣土、场地扬尘等防控和抑制日常管理措施。(城建中心、规建办、城管中队)

3、强化执法检查力度。紧盯建筑工地管理制度、设施配置、人员配置、资料管理等各个环节,督促项目施工主体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定期组织联合力量开展执法巡查,严格查处扬尘污染、偷倒垃圾等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责令全面停工整改并移交新区质量监督站处置。(城建中心、规建办、城管中队)

(四)餐饮行业监管不到位

唐镇部分村居街面餐饮单位存在排污管道油污跑冒滴漏,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督察发现,如齐爱路某烧烤摊,未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云雅路某餐饮店铺隔油池长期未清理,厨房污水出现冒溢现象,现场环境脏乱;云雅路某餐饮店铺油烟净化装置长期未进行维护保养,排气管底部油污滴漏严重,影响外环境。

牵头部门:规建办;

责任部门:规建办、城管中队;

整改目标:通过问题整改,规范餐饮行业排污标准,深化餐饮行业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我镇餐饮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整改时限: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共性问题于10月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即知即改。针对齐爱路某烧烤摊门口烧烤摊未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立案。在我镇监督下,责任主体已按照要求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针对云雅路某餐饮店铺等点位污水冒溢、台账缺失、环境脏乱等问题,我镇已安排环保管家专业力量进行上门指导,责任主体已采取清捞油污、环境保洁、规范台账等措施落实整改。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规建办、城管中队)

2、强化排查摸底实效。根据新区噪声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专班要求,结合全区餐饮选址负面清单编制工作推进,全覆盖开展我镇餐饮企业走访排查摸底工作,及时掌握餐饮商户数量、规模以及油烟净化设备、油水分离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依托环保管家年度巡查工作,动态掌握餐饮商户实时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规建办、城管中队)

3、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加强餐饮企业日常执法监管措施,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内容、重点时段,采取突击检查、错峰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对沿街餐饮门店油烟、油污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注重在禁止设立餐饮项目的地点新建改建和扩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项目、未按照规定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装置、未按照标准规定超标排放油烟等情况的查处,发现问题现场督察整改,情况严重的移交执法立案。(规建办、城管中队)

4、加强规范经营引导。利用环保管家全覆盖巡查契机,同步开展餐饮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上门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环保意识。为部分证照未办理齐全的餐饮业主提供帮扶指导,梳理办理流程和要求以及材料清单,积极做好答疑解惑。鼓励餐饮行业采用高效节能的环保设施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规建办、城管中队)

五、区域生态环境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一)“两旧一村”区域环境问题多发

唐镇部分区域基础设施老旧、外来人口聚集、生活垃圾和污水存在乱排放现象,地区环境脏乱问题比较突出。督察发现,如新虹村村中厂附近居民生活污水通过明沟直排入河道,且明沟内有大量生活垃圾,现场脏乱差;小湾村河南岸有排口向小湾2号河排放废水,河道漂浮物较多等。

牵头部门:规建办;

责任部门:规建办、城运办、经发办、相关村;

整改目标: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大人防、技防等力量支撑,强化全域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

整改时限: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共性问题于10月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即知即改。针对新虹村村中厂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道点位问题,我镇已实施明沟填堵、垃圾清理等措施,并要求属地村委进一步排摸区域环境风险,强化日常监管责任。小湾村2号河位于我镇小湾村、暮二村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动迁范围,目前我镇已完成征收动迁,周边村宅及企业已完成搬离。已于20246月底完成整改销项。(规建办、城管中队)

2、压实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唐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按照“管行业也要管环保”的要求,压实各职能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和各村居、镇属企业的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条块结合、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的协调联动体系。(规建办)

3、织密一线网格。持续强化责任包保机制,依托三级网格平台,织密巡查网络,充分发挥环保管家、养护单位、巡查网格员等一线队伍力量,形成职能部门与社区、企业及时联动、分工明确、处置高效的管理机制。结合“e码通2.0版”功能迭代、街面门责“三包”管理、农村“红色物业”服务模式等途径,多管齐下,强化全域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规建办)

4、加速拔点改造。分类分批推进我镇“两旧一村”拔点改造改造,全力助推动迁和开发进度,争取彻底解决各类历史遗留环境隐患问题。(规建办)

(二)权属管理模糊不清

唐镇与张江镇、川沙镇、曹路镇、金桥镇交界,辖区内有镇级工业园区、金桥开发南区、张江集电港等,权属管理部门较多,边界区域权责交错,交界区域管理边界模糊。唐镇对这些区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统筹还不够及时,部分区域的环境问题未能得到及时解决。督察发现,如金桥开发南区某服务站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危险废物仓库设置不规范;金桥开发南区泰陇路俞浦桃桥西侧,桥下生活垃圾露天随意堆放;创业路妙境北路路口道路缺少清扫,扬尘污染严重等。

牵头部门:规建办;

责任部门:规建办、城运办、城管中队、相关区属国企;

整改目标:通过问题整改,畅通多方协调、厘清各方权属、划分区域管理,进一步提升协同跨域治理水平;

整改时限:已于2024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共性问题于10月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即知即改。针对金桥开发南区某服务站、金桥开发南区泰陇路俞浦桃桥、创业路妙境北路路口道路等点位污水私排、危废管理、垃圾堆放、道路扬尘等问题,在我镇监督下,均已由相关责任主体落实立行立改。镇分管领导约谈相关区域责任主体负责人,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日常巡查监管水平。已于2024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规建办、城运办、城管中队、相关区属国企)

2、加强协同联动。职能部门会同执法部门与相关责任主体建立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强要求相关主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严格规范场地内各类风险隐患管理措施。相关责任主体针对管理现状出具情况说明,承诺坚决取缔内部危险源,采取24小时固定值守岗、加装监控等措施进一步强化管理。(规建办、城管中队、相关区属国企)

3、探索共治联盟。充分发挥区域化党建联建作用,探索与辖区内重点企业和区域,如银行卡园、金桥开发区南区以及重点企业等党组织,深化区域共商、共管、共建、共享机制,建立“多位一体”党建联建同盟,开创区域化党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的新局面。(规建办、相关区属国企)

六、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偏软

唐镇在生态环境问题的执法监管方面存在执法力量不够、经验不足、执法偏软偏弱。一是存在执法广度不够,力度偏软。2019年以来,唐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共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29件,处罚金额394.32万元,但对环境类案件立案33件,处罚仅20件,处罚金额46.99万元。二是法制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案件存在程序违法现象。如部分案件自2019年立案至今,案件一直处于调查或审议阶段,违反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整改目标: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充实执法力量,严格法制审核,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

整改期限:已于2024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共性问题于10月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即知即改。针对本轮区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我镇城管中队积极配合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情况复核、联合检查、立案执法等工作,期间共对相关违法主体实施执法立案22个。镇城管中队对执法立案案件持续跟进办理,从立案、调查取证、裁量幅度、案件审议、案件执行等各环节全流程落实闭环管理,严格把控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关、时效关、裁量关,坚决杜绝应罚未罚、程序失当、超期延误、裁量失格等情况发生。(城管中队)

2、强化业务培训。综合考虑环保执法对专业性和系统性,对照城管中队业务缺乏实际经验和系统培训,为进一步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下一步我镇城管中队将建立健全城管执法队伍培训机制,采用分级、分步的培训方式,全面开展执法队伍业务轮训,培训内容兼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同时融入党的理论教育和作风教育。在全面强化一线执法队伍的管理与培训的同时,对一线执法队伍的规范执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情况进行细致分析。通过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让执法人员能够更好地掌握执法技巧,提升执法能力。(城管中队)

3、严格法制审核。在提高相关执法业务能力的同时,进一步严格对案件办理流程的监督,加强案件审核力度,严格把好法制审核关,防止违反行政处罚规定的情况发生。在日常执法检查发现或者处理相关投诉时做到有案必立、有违必纠,保障生态环境秩序,严肃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城管中队)

2024-11-11 12:18 点击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