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
一、水泵房管理制度
1、 水泵房、消防水系统、设备等由管理处指定专人负责监控、清洁及日常运行的巡视。
2、 水泵房内机电设备、仪器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厂房保洁13825404095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并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各种开关、按钮。
3、 消防泵、生活泵、污水泵及各类控制开关、按钮、阀门应有明显操作标志,标志应简单易懂,正确无误。高压用电设备应有危险标志并有防触措施。
4、 水泵、仪表控制开关、阀门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管理处维修班组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水泵、仪表控制性能良好。
二、水池(箱)管理制度
1、 由管理处指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水管员负责水池(箱)的日常管理工作。从业人员要达到“五病”调离率100%。
2、 水池(箱)容积及管道口径应满足用水需求,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管道布置合理,不存死水区。
3、 水池(箱)结构坚实、牢固、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池(箱)人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水池(箱)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纱网;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4、 水池(箱)每半年至少由专业清洁机构清洗消毒一次,并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二次污染高发期适当增加清洗次数,或定期投加适量消毒剂。
5、 水池(箱)管道、阀门定期维护,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组织维修、更换。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水池(箱)阀门。
6、 水池(箱)四周应保持清洁,定期杀灭蚊虫;周围3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旱厕或堆放垃圾堆。
三、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职责
1、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由管理处指定,管理人员需取得市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 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供水设施,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3、 管理人员负责维持供水设施房间秩序,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环境卫生,制止闲杂人等靠近,保证正常供水。
4、 根据水池(箱)清洗记录档案,及时通知管理处组织专业清洗机构进行水池(箱)清洗消毒,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污染高发期,根据需要,建议增加水池(箱)清洗次数,并定期投加消毒剂。
5、 监督专业清洗机构清洗消毒过程,监督水质取样人员现场采取进出水样。
6、 做好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和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并报管理处存档,做为备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