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不终案 ,“小案”不小办
近日,家电清洗13825404095克东法院成功“唤醒”一起“终本”案件,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拖欠九年之久的欠款。
2015年,王某以做生意为由陆续向徐某借款2万余元,借款期满后徐某多次催要,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2017年10月,徐某无奈之下向克东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王某限期偿还徐某欠款2万余元。2018年3月,因王某长期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徐某向克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通过财产查控,发现王某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对其采取限高、列入失信人员等惩戒措施,该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虽案件“终本”,但当事人胜诉权益仍未兑现,执行法官坚持定期查控被执行人王某是否有可供执行财产,并及时将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徐某,但一直没有新进展。2024年5月,案件办理迎来了转机,申请执行人徐某联系执行干警告知其发现了王某父亲下落。执行干警迅即开展调查,通过社区协助,与王某父亲取得联系,经调查,王某现定居南方并育有一女,但其父并未告知王某现住址及联系方式。
执行干警遂向王某父亲详细讲明了案件情况,并向其释明配合法院调查取证工作是每个单位和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切勿因一时糊涂或侥幸心理,挑战司法权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王某父亲了解情况后,主动告知了王某的联系方式,执行干警随即与王某取得联系,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要求其立即、全额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在法律的震慑下,企图规避执行的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表示愿意支付全部欠款。至此,这起历时6年的“终本”案件全额执行完毕。
“终本”不是终点,案件一日不结,执行一日不停。克东法院将以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强与多部门的联动协作,进一步拓宽财产查控渠道,全力推动终本积案实质化解,为执行“历史包袱”减负施压,切实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执行力度、速度和温度。
【法官释法】
1.什么是“终本”?
“终本”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在执行程序中,在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穷尽其他执行手段仍无法执结案件,或者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但又没有履行完毕的情况下,法院依职权或者依申请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特殊制度。
2.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般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3.执行案件“终本”后,申请人可以做些什么?
一般而言,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生活状况、经济状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案件终本后,申请人可以全面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
对于部分申请执行人无法自行调取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委托律师调查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发现财产线索的,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核查属实,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而且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文字:李 航
编审:杨 爽
原标题:《“终本”不终案 ,“小案”不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