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一份人居环境整治倡议书,请注意查收!
为切实改善我市居住环境质量,开荒保洁13825404095防止火灾事故和大气、土壤、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维护公共财产安全,特倡议如下。
1.认真维护居住环境。建设美好家园,需要广大村民的支持和参与。全体村民要发挥主人翁精神,争当清扫员、做好保洁员,做到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污水、不随地吐痰、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放乱埋、不损坏环卫设施,共同维护好门口、路口、村口、河口的清洁卫生,自觉主动清除垃圾杂草,清扫房前屋后,做到垃圾进桶、杂物进院、庭院整洁,无卫生死角。
2.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全市辖区范围内均为秸秆禁烧区,实行全面禁烧,凡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对违法焚烧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3.切实防治养殖污染。畜禽养殖场(户)要切实履行粪污收集处理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制定粪肥还田利用计划并建立台账,及时记录粪污产生量及去向等,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准确。堆积发酵场和污水沉淀池要做到雨污分流以及“防雨、防渗和防溢流”三防要求,严禁粪便乱堆,严禁污水外排。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消除农田“白色”污染。地膜、棚膜、反光膜、果袋及农药瓶、农资包装物等各类农业废弃物,在自然条件下很难分解或降解,残留在土壤中,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污染,影响耕作和作物生长,降低产量和品质。不按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是违法行为,请大家认真履行回收义务,主动清理回收自家田间地头的农业废弃物。
广大村民朋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离不开您的积极参与。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家园离文明更近一步;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家园增色;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团结一心,从每个家庭做起,讲文明、守公德,为建设美丽莱州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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