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检测维修后发现并未漏水,维修费用谁来承担?
近日,产妇护理13825404095清水县法院山门法庭妥善调处一起检验合同纠纷,并督促被告于调解当日履行了给付内容,实现了矛盾纠纷从源头上一次性实质解决。
基本案情
原告边某购买的楼房装修入住后,发现卫生间漏水严重,便联系了有检测经验和设备王某,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王某检测漏水原因,边某支付1500元检测费。
王某在检测后告知边某,卫生间防水有问题,下水管道有两个漏水点。边某随即联系物业公司要求解决漏水问题,物业公司对边某的卫生间进行维修,拆除了地板、更换了下水管道。但当物业公司对维修部分进行检测后,发现管道无漏洞,并要求边某支付施工工时费、材料费、机械费共计5231元。
边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1.解除双方的口头合同,由王某退还边某检测费1500元;2.王某赔偿边某直接损失5231元及因检测错误造成的后续维修费用5000元、律师费5000元;3.判令王某向边某书面道歉。
审理经过
经开庭审理,王某无检测资质,边某也未对其资质进行核查,但双方签订的口头检验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权利义务终止,边某要求退还检验费于法无据。边某主张的5000元后续维修费,不属于检测错误扩大的损失,不应计算在赔偿范围。律师费5000元不是错误检测直接造成的必然损失,在纠纷双方无法明确约定时,应由聘用人承担。
审理中,为彻底化解矛盾,承办人员劝解双方互相理解、互相退让达成调解协议,经承办法官多次给双方打电话做工作沟通,第二次庭前双方达成协议,王某于当日赔偿边某损失5231元,边某放弃其他诉求。王某当天向边某支付该款,案件圆满履行完毕。
法官寄语
检验合同是承揽合同中的一种,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等条件,对定作人指示的项目进行检验,定作人接受检验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房屋卫生间漏水是日常现象,漏水检测具有专业性,发现漏水一定要找有资质及先进检测设备的专业人员进行检测维修,检测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以防发生纠纷时有理说不清。业主在发现漏水时也应理性面对,一定要再三确认是否漏水,切忌草率开展维修而拆除地板、墙壁,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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