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

10月20日下午,地面清洗13825404095我市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5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介绍我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展示工作经验和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秦梦 摄)

时  间:2021年10月20日15:00

地  点:市委宣传部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厅)

主  题:介绍我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嘉  宾:

黄冈市委政法委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向博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熊晓明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刘刚

黄冈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童巍

黄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柳雪晴

主持人:

蔡志勇  黄冈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黄冈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蔡志勇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黄冈市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这场新闻发布会是政法专场,同时这也是我们召开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主要是介绍我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展示重点职能部门的工作经验和成效,同时利用这个机会来回答社会关注、媒体关心的问题。


黄冈市委政法委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向博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与大家面对面沟通交流。下面,我向各位简要介绍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当前,营商环境建设已成为事关黄冈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问题。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委政法委组织全市政法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系列会议精神,强化统筹协调,解决好四个关键问题,努力推动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抓理念引领,解决好“为什么干”的问题。市委政法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摆在“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的高度,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专政、管理、服务的重要职能,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市委政法委召开市场主体恳谈会、市直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切实拿出“干在实处、加快振兴、谱写新篇”的政法行动,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更加坚决有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精准有方,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更加主动有为,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更加务实有效。

二、制定任务书,解决好“干什么”的问题。为把市委关于“破思想保守之冰,突营商环境不优之围”要求贯穿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市委政法委出台了《全市政法机关依法履职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从四个方面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任务书”。一是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执法司法理念,坚决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二是回应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关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严格规范涉市场主体的执法司法行为。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当好“店小二”,不该办的坚决不办,该办的痛痛快快办,切实提高执法司法服务市场主体的质效。四是完善党对执法司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机制,加快推进建设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健全政法单位之间的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制约严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体系。

三、绘就路线图,解决好“怎么干”的问题。为确保“任务书”落地落实,市委政法委配套出台了《全市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从严格涉企行政执法、规范涉企刑事司法、提升“立审执”质效、优化涉企服务、强化涉企执法监督入手,全力构建工作新格局。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千名干警进千企”、趋利性执法专项整治等活动,统筹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形成了月督办、季自查、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创新推出了“一报告三汇编”(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制度成果汇编)。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聚焦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排查认定顽瘴痼疾问题697件,全部整改到位,处理处置664人。组织市、县同步对425件重点涉企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市中院“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元”的创新做法被省营商环境办推广,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做法被《检察日报》采用,公安机关侦破经济类案件141起,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无证明城市”创建入选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

四、设置高压线,解决好“什么不能干”的问题。“任务书”“路线图”落实得怎么样,干部是决定因素。市委政法委狠抓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出台了《黄冈市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十有规范”》《全市政法机关治理趋利性执法九条禁令》,建立“负面清单”。我市趋利性执法整治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视频调度会上作交流发言,政法机关治理趋利性执法“九条禁令”做法被全国教整办简报编发推广。我们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顶风违反《十个严禁》《九条禁令》的干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纵容,让干警都知道“十个严禁”“九条禁令”就是带电的“高压线”,不敢越线逾矩半步。

下一步,全市政法机关将把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头等大事,继续贯彻落实《意见》和《九条禁令》等文件精神,持续不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熊晓明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按照中央及省市委、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创新服务举措,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基本情况

1-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涉企案件20556件,其中涉企民商事案件15962件,结案12203件,较2019年同期分别上升6.9%和10.4%,结案标的182.6亿余元。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等犯罪,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审结相关刑事案件449件;全力促进涉企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妥善审理涉企行政案件93件;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清理、专项执行行动3次,执结涉企执行案件4052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2.9亿元。开展涉企司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严肃清查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12项。

二、主要做法

一、创新服务举措,营造公正高效诉讼环境。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快速立案、保全、送达、排期、审理、执行,当场立案率100%,平均办理时限比去年减少22天。推行涉企案件繁简分流,探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有力减少诉讼时间和经济成本。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9个,实地走访企业366家、开展宣讲50余场次,不断增强企业法治思维。

二、加强产权保护,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继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依法审结唐晓龙、钟先勇等涉黑涉恶案件8件52人,有力震慑犯罪。从严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犯罪,高效审结25起寻衅滋事、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权益的刑事案件。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对审判阶段在押的企业经营者,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5人。妥善审理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的申诉复查、再审案件2件4人,让民营企业家放心投资创业、安心发展经营。

三、推进破产审判,营造活力有序发展环境。建立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设立企业破产援助专项资金,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推行破产债权确认案件收费100元,为企业减少诉讼成本797万元,该举措被省营商办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开展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专项清理行动,审结破产案件37件,化解破产企业债务18.2亿元,顺利办结江北造船厂破产案,积极协调推进远东破产预重整。

四、改进执行工作,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积极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全省首个《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定》,不断增强执行工作政治保障。聚焦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高效执结李时珍医药集团知识产权案;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015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8084条,倒逼市场主体提高守约率及合同履行率。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最大可能促成执行和解和信用修复,御墅湾“活解活封”措施被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新闻发布会上进行推介。

三、下步打算

一是在提高站位、夯实主体责任上再加力度。继续落实好“一把手”责任,健全“正向激励+反向问责”机制,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确保干在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在精准施策、全面提升质效上再鼓干劲。深入研究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建议,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

三是在正风肃纪、打造过硬队伍上再树新风。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纠治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顽瘴痼疾,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涉企领域司法腐败。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刘刚

今年以来,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深入践行“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要求,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为抓手,推动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把准服务需求。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走访企业人员548人次,广泛征求市场主体对检察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涉及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强化财产性强制措施法律监督、提升企业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从而精准把握市场主体的司法服务保障需求。

二是优化服务窗口。全市检察机关都建立涉市场主体案件 “绿色通道”,提供在线预约、智能查询、动态提醒、异地阅卷等便捷服务,做到“涉营商”案件统一标注、快速流转、优先办理、重点监控,涉企案件一次办结率达83.93%,极大减轻“诉累”。

三是注重服务实效。组织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优质高效的司法保护。今年以来,办理各类涉市场主体案件1362件,其中,对企业“四类人员”不捕54人、不诉127人,清查办结涉企“挂案”18件,纠正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不规范行为3件,追捕、追诉侵害市场主体犯罪嫌疑人14人,办理市场主体控告申诉信访112件,体现了依法保护的力度,彰显了司法服务的温度。

四是健全联动机制。我院坚持主动作为,积极构建上下联动、内外联动的工作机制,会同相关单位建立了破解服务市场主体难题。一是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实现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在帮助企业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合法经营、健康发展,推动企业诉求依法得到公正有效解决方面形成合力。截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走访企业814人次,梳理企业反映问题99个。二是涉市场主体案件风险研判机制,充分研判司法办案行为可能产生的风险,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对涉案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已适用该机制办理案件582件。三是涉市场主体案件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工作机制,统一全市检察机关在涉市场主体案件中如何精准适用该政策的标准尺度。涉企案件“四类人员”不捕率40.30%、不诉率36.81%,分别高出刑事案件总体不捕率(29.60%)10.7个百分点、不诉率(19.91%)16.9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精神,顺应“主城崛起、两带协同、多点支撑”市域发展布局,全力推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强化“打击”职能,依法惩治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积极参与企业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好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增强市场主体的安全感;

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加强涉企诉讼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以司法公平正义来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强化“预防”职能,深入分析研究涉企案件背后社会治理、企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规范经营;

四是进一步强化“保护”职能,秉持“少捕慎诉慎押”检察司法新理念,依法慎用涉及企业财产、“四类人员”的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黄冈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童巍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制定出台《黄冈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8条举措》《黄冈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聚焦市场主体刚性需求和群众急难愁盼,运用“四法”破冰突围,扎实开展“护航行动”,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聚焦打防管控做“除法”。深入推进“雷火2021”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侦破经济类犯罪案件141起。期间,成功破获武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5亿余元。重拳打击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侦破电诈案件276起,打掉窝点60个,及时止付资金7.8亿元,直接追赃挽损624万元,破案、抓人、挽损同比去年分别上升228%、386%、217%。积极开展长江生态保卫战,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战果成效显著,位居全省前列。

二是聚焦服务放权做“减法”。开展“清减降”专项行动,压减户籍、禁毒、交管等68项行政许可办件时限683天,“免提交”网上材料132项,推动26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公安68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清单全部上网公布,实现治安、交警、出入境103项服务跨武汉“1+8”城市圈办理。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在线服务”“加急服务”,开通特殊群体“绿色通道”,最大限度便民利企。

三是聚焦助企纾困做“乘法”。结合“千警进千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落实重点企业“一企一警”,建立“一对一”驻点服务,明确联系服务企业的领导干部和民警196人,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我们在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增设黄冈化工园、黄冈产业园、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等6个警务室,实现防控阵地和服务关口前移,全力安商护商稳商。

四是聚焦规范执法做“加法”。慎用强制措施,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慎重查处涉企案件,出台《涉企刑事案件立案审核工作制度》等系列文件,将涉企执法关进“制度铁笼”。严防趋利性执法,大力开展趋利性执法整治“断链”行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37个,自查整改趋利执法问题4起、涉企投诉问题8起。推进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轻微治安案件轻处轻罚,整改报废不合格交通电子监控设备127个、停用498个。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黄冈经济高质量发展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发扬公安当先精神,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拼劲,努力当好经济发展的“护航员”、服务企业的“店小二”、依法护企的“先行者”,为黄冈“干在实处、加快振兴、谱写新篇”奉献更多的公安力量。

最后,诚恳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一方面把公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出去,弘扬正能量,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欢迎媒体朋友对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监督,建言献策,倒逼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


黄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柳雪晴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摆在工作推进的突出位置,推动实现“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政府履职更加高效、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法治服务更加优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正面引导。年初印发《市司法局2021年度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向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发出执法倡议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首包容”、制度供给“两清减”、规范执法“三落实”、文明执法“四坚持”、涉企执法“五不准”。同时,选编市城管执法委查处某单位未取得许可进行建设案、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药店经营无产品标识口罩案,作为优秀执法案例向全市推广,引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二)清减文件。一是“清文件”。组织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文件”专项行动,共清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274件,93件文件被废止、宣布失效或限期修改;清理县市区政府及政府办文件905件,417件文件被废止、宣布失效或限期修改。二是“减证明”。持续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将办理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其中,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28项,县市区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270项。

(三)严格执法。着力解决行政执法的不作为、乱作为和过度执法问题。先后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执法协调小组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推进会、“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推进会,制定《全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6月、9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8个执法部门的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行了调研督导。

(四)优质服务。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改革,组织律师深入产业园区,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全市共办理援助案件2446件、受理仲裁案件168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0628件,调解成功率98.6%、履行率98.8%,涉及金额超2.56亿元,从源头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争议。

(五)案卷评查。第一批次开展2020年、2021年行政复议涉企案件31件进行评查,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文书不规范、未依法告知其法定救济途径、未履行“三项制度”等问题逐一反馈。7月23日开展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司法执法案件专项评查,对第二批次54件涉企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司法案件,重点关注执法机关是否存在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

(六)强化宣传。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载体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了法律服务进园区(企业)、禁毒宣传进校园、普法宣传进军营等系列活动。目前我市有60个全市法治创建示范点、45个全省法治文化示范点,1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数量在全省名列前茅。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要加强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围绕趋利性执法、执法不公、执法不到位、执法不规范、执法扰民扰企、惠企政策不落实等重点问题,注重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成效。

二是要加大督查力度。借力“两办”及市营商办督查机制,对重点县市区、重点执法部门、重点执法领域、重点执法行为进行多轮次点穴式督察。

三是要强化追责问责。对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依照《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处理,典型案例报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曝光问责。

记者:刚才发布中提到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涉企案件专项评查,请问是怎样开展的?

黄冈市委政法委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向博:市委政法委是按照《黄冈市党委政法委员会案件评查办法(试行)》组织开展涉企案件专项评查的。

一是组建评查小组。市、县党委政法委抽调政法机关业务骨干、具有法律专长的法学会会员和律师,统筹组建评查小组,负责评查工作。

二是确定评查案件。市、县党委政法委从政法机关已办结的涉企案件中挑选出425件重点案件作为评查对象,形成评查清单。

三是调取案卷材料。市、县党委政法委按照评查清单,组织市、县政法机关调取案卷材料并实行专人保管。

四是开展集中评查。本次评查工作集中时间和地点,实行集中阅卷。评查小组每位成员逐案轮流阅卷,认真分析评判。

五是形成评查意见。评查小组在全面阅卷的基础上,从办案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实体处理、法律文书等方面形成评查意见。

六是反馈沟通。案件评查完毕以后,评查小组向原办案单位反馈评查意见,充分沟通协商。

七是督促整改。市、县党委政法委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一般性或共性问题,交原办单位处理并报结果;对评查中发现的瑕疵案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处理。

记者: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水平,请问黄冈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如何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熊晓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近年来,黄冈两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举措:一是合理选择执行财产。企业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我们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严禁对不得查封的财产采取查封执行措施,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等企业法人、企业家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灵活采取查扣措施。对能“活封、活扣”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死扣”,比如对被执行人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的查封,企业继续使用对该财产价值无重大影响的,允许其使用。三是适当采取变价措施。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促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化解债务。四是适当采取暂缓措施。为使被查封的商品房财产价值最大化,原则上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按照合理价格自行销售,用销售款偿还债务。查封在建工程后,原则上允许被执行人继续建设,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原则上待工程完工后再进行变价处理,偿还债务。

记者:“少捕慎诉慎押”是高检院提出的检察司法新理念之一,请问黄冈检察机关在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提升服务市场主体实效方面作了那些工作?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刘刚:黄冈检察机关在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提升服务市场主体实效方面主要抓了三分方面:

一是强化理念转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加强“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研究和相关业务培训,深化“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案例研讨,提升以政治视角审视司法办案效果的能力,坚决转变“重打击、轻保护”的办案观念,增强适用“少捕慎诉慎押”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是依法规范适用。严格落实涉企案件“四类人员”批捕、起诉上提一级备案要求,构建涉市场主体案件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工作指引,细化明确适用范围、条件、标准和流程,在全市检察机关统一涉市场主体案件中如何精准适用该政策的标准尺度,切实避免同类案件出现不同处置的情形。

三是接受监督保公正。主动拓展外部监督范围,对有较大争议或较大社会影响或当事人申诉等符合条件的案件推行听证全覆盖,健全听取大人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咨询专家意见机制,确保涉市场主体不捕不诉案件外部监督社会化、规范化。

记者:刚才,市公安局发布了今年以来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系列举措和工作成效,能否举一两个服务企业的具体事例?

黄冈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童巍:谢谢您对我们公安工作的关注。服务企业是我们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直以来,我们认真履责,着力解决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以提高企业和员工的满意度。这里我举两个事例。

一个是关于解决“难点”的问题。比如:市区一些物流运输企业反映货车进城难,影响企业发展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此问题,及时邀请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主管单位、运输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主动听取意见,商讨解决方案。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9月份出台了黄冈市中心城区道路货车分时段、分区域限行管制的措施,特别是对保障城市居民生产生活资料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次办理,长期通行”,进一步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控,为运输企业提供人性化的精细服务、精准服务,受到企业和市民的好评。

第二个是关于解决“堵点”的问题。比如:今年3月,我们接到黄冈白潭湖片区某公司的报警,反映某建筑公司以黄冈白潭湖某项目建设需要投入资金为由,向其借款,但是该建筑公司工作人员祝某、黄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了5000余万元,导致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无法结算,工程无法继续推进。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立案侦查、查清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追回了被挪用的5000余万元资金,保证了农民工工资顺利结算、项目顺利进行。

记者:刚才您提到“涉企执法检查”的问题,请您介绍一下,黄冈市司法局在这项工作中具体有哪些举措呢?

黄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柳雪晴: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源头治理。结合今年全省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进一步梳理执法主体资格、清理执法队伍,从执法队伍规范抓起,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突出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严格公正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开展全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及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司法执法案卷评查,重点整治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等问题。三是严肃督查问责。我局将涉企执法问题整治纳入依法治市(县)“大督查”内容,对自查不认真、公示不及时、敷衍应付以及群众或企业反映强烈的地方和单位实施重点督查。据督查反映,全市共自查问题50个(其中调查核实31个,查否19个),整改纠正26个。市直共自查问题31个。全市共查处执法人员18名(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人,给予警告和严重警告6人,给予批评教育约谈11人),约谈行政执法机关12家。

2024-10-07 22:41 点击量: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