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阿姨擦玻璃坠楼致残!到底谁来赔?法院这么判了
家政阿姨擦玻璃坠楼致残!到底谁来赔?法院这么判了
2018-06-20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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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1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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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工擦玻璃坠楼,照顾小孩13825404095致9级伤残!雇主懵了:我没让她这样擦啊…
两年前,朱阿姨接家政公司通知到一客户家打扫卫生,在雇主富某未作要求的情况下,踩到防盗窗上擦玻璃,不料防盗窗突然松脱,朱阿姨从4楼坠落,致九级伤残。朱阿姨将雇主富某和家政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该家政公司之间系劳务关系。
法院同时认为,擦窗户玻璃既可爬上窗户擦,也可站在室内用专门工具擦。但家政服务员一般不会选择爬窗户,因为有专门工具。本案中,原告爬上窗户脚踩在防盗窗上擦玻璃,并不是按照富某的指示要求,而是原告的自主选择, 富某不存在指示过失。
而原告从事家政服务多年,理应知晓以攀爬窗户方式擦玻璃具有高度危险性。但事发时,原告却未采取安全方式并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原告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如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如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自己受到损害的,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柯城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判决柯城某家政服务部赔偿朱阿姨各项损失总计23.7万余元中的35%,也就是83091.55元,同时还承担赔偿朱阿姨精神损失费3500元的责任,合计8.6万余元。对于朱阿姨的其他诉请,法院予以驳回。
6月15日,由于三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目前,被告已主动履行赔偿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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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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